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为配合相关工作。
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提出相关申请,并于2016年9月27日获得慈善组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