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护瞳行动专项基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1


一、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与弗雷德·霍洛基金会(澳大利亚)昆明代表处联合发起护瞳行动专项基金

 护瞳行动专项基金的意义: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与《柳叶刀》全球疾病负担(GBD)研究测算,我国视力损伤人群超 2600 万,盲人数量超 800 万。基层眼科诊疗服务能力薄弱,基层医师眼病识别、规范转诊能力不足偏远地区群众眼健康认知匮乏,缺乏定期筛查习惯,大量可避免视力损伤因延误诊疗发生。

本专项基金旨在通过组织开展提高眼科诊疗能力线上线下培训会,邀请基层眼科医护人员参与培训,撰写眼病相关科普知识,邀请眼病专家和临床医护录制科普视频,改善基层相关单位基础设备配备不足,捐助重症眼病患者进行筛查等不同形式的工作。多维度干预,构建可持续的基层眼健康服务体系,推动优质眼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贯穿全生命周期,造福更多患者及家庭,为健康中国建设发挥应有作用并做出贡献。具体而言,专项基金的用途为:

(一)开展提高医护人员眼病诊疗能力的培训;

(二)开展患者眼保健和早筛早诊规范治疗的培训;

(三)围绕患者进行的人文关爱及科普教育;

(四)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眼病患者进行筛查

(五)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进行设备/物资捐赠

(六)符合仁泽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项目。

二、制定《护瞳行动专项基金管理规则》。

三、护瞳行动专项基金由管委会运作管理。

管委会由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弗雷德・霍洛基金会 (澳大利亚)昆明代表处双方共同派员组建,设管委会主任1名(弗雷德·霍洛基金会(澳大利亚)昆明代表处委派),副主任1名(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委派),委员3名(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2名、弗雷德·霍洛基金会(澳大利亚)昆明代表处委派1名)。

四、专项基金的运作应当符合基金会的章程以及业务范围。

五、对于符合专项审计要求的,在活动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向社会公布。

 

 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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